近日,我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赵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团伙依法批准逮捕,这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首例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经审查,某小额贷款公司高平分部于2015年3月份成立以来,形成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首,张某某等人为骨干,邢某某等人为成员的非法讨债恶势力团伙。该组织团伙以催收债务为由,采取大门喷字、村中喊喇叭、放音响等软暴力手段对多名被害人进行辱骂、滋扰、纠缠,致使被害人及其家属不同程度的产生了心理害怕、恐惧等情绪,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滋扰了人民群众生活,在我市造成恶劣影响。
该案的从严从快办理,有力震慑了恶势力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维护了社会环境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