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检察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增强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11月16日,我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理论学习会,所有新进公务员、书记员、聘用制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会上原文传达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并要求,要进一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对公正廉洁司法的重大意义,坚守原则和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通过学习,新进人员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净化朋友圈、关系圈,如实记录、按期填报,确保“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