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关注弱势群体,主动践行司法为民。”这是一位参加我院“开门搞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代表提出的建议。
在听取了这条建议后,我院第二检察部负责国家司法救助的检察官及时对近三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未得到赔偿的案件进行了梳理,第一批筛选出三件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然后主动到被害人家中进行核实,一看判决的赔偿是否得到执行,二看其家庭生活存在什么困难,三看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这既是积极回应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是我院落实检察机关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举措。
虽然当时断断续续下着小雨,但是我院专职委员张之政和负责国家司法救助的检察官樊俊强还是坚持走访了该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向他们宣传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政策,提供了申请书的格式,留下了他们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并承诺在他们提交申请后,及时办理。
检察官樊俊强:“虽然我们只是做了那么一点点,但这一点一滴的善行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会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生根发芽,让他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党的关怀。”
2018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30人,发放救助金41.6160万元。其中包括贫困户3件3人,未成年3人,残疾人1人,军人军属1人。下一步我院将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不断提升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实效,防止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案致贫、返贫、辍学等,并不断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积极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