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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五个维度发力 探索构建宽严适度的轻罪治理体系
时间:2024-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聚焦严重暴力犯罪总体下降、轻罪刑事案件占比上升的态势,从“严、和、宽、快、治”五个维度发力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以依法办案、能动履职促推宽严相济、社会和谐。

坚持以“严”字为基础,牢记依法办案原则,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聚焦引导收集证据和审查、判断、运用证据,通过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解决争议焦点、还原案件事实、精准定性责任,做实案件精细化审查。在办理王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时,我院就责任认定争议自行补充侦查夯实证据,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获法院认可。

坚持以“和”字为重点,全流程做好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化解矛盾作为轻罪治理中的重要调节手段,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退赃退赔、公开听证等,实现轻刑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与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发挥其在整合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运用制度创新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题。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阐明证据、厘清事实、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解开当事人心结,促进事了人和。用心关注被害方情绪、用好司法救助政策,让遭受犯罪侵害、面临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增强其对检察处理决定的认同感。在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对家庭困难缺乏治疗费用的被害人秦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解决其燃眉之急,有效避免涉检信访。

坚持以“宽”字为补充,着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对轻罪案件依法运用不起诉权、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将轻微刑事犯罪对社会关系的损坏降到最低。在办案过程中,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9.3%。

坚持以“快”字为辅助,切实提高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更快实现。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对轻微案件分轨道处理,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助推审前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发挥侦协办前端“岗哨”作用,在引导取证的同时综合研判罪名性质、强制措施等,推动案件在侦查环节实现繁简分流。

坚持以“治”字为目标,全面做好深层治理,助推轻罪办理由“治罪”向“治理”转变。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就不起诉案件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做实轻罪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推动诉源治理“治未病”,将轻罪治理延伸至轻罪发生前,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向相关单位积极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堵塞管理漏洞。德法并用实现源头治理,积极采取庭审旁听、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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