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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525日在高平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彤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聚焦高平市委1235战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

1.突出党的政治引领。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要精神及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推动了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

2.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一体联动、统筹推进,全面筑牢忠诚根基。教育整顿期间,分层次、分批次谈心谈话2158人次,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相关问题1条,摸排处理七查方面问题42个,开展案件交叉评查179件,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28项,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座谈会22人次,制定出台为民办实事项目6个,推出便民措施13条。我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转型发展蹚新路

紧跟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找准检察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切入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1.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捕139185人,起诉422533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依法批捕刘某某等13人组织、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4066人,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6人,提起公诉334人,特别是依法办理了聂双庆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主犯聂双庆一审获刑25年,其余罪犯均被依法严惩。2022113日我院收到群众感谢信,信中写到谢谢你们顶住了舆论的压力,坚守了公平正义的底线,还给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你们不愧是人民的检察院!不愧是人民的检察官!

3.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共依法批捕910人,起诉11142个单位。强力推进断卡行动,依法办理电信诈骗案件3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128人。主动开展联企服务,积极举办“‘四大检察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开放日和送法入企活动。

4.着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事司法政策,共不批捕2336人,不起诉111114人,对50356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448人,息诉服判率96.3%。积极适用检察听证,对16起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并邀请45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审查,充分听取民意。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我院就刘某某涉黑一案中非法占地情况向案发地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该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5.配合开展反贪治腐。进一步完善与市纪委监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12人,决定逮捕66人,提起公诉1012人。

三、聚焦民生关切,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始终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检察履职的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接待群众信访案件115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23人、公益诉讼案件2件。助力水资源保护,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

2.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14万余元。助力农民工讨薪,在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预判支持起诉可能败诉的情况下,积极改变办案思路,通过诉前和解为8名农民工依法领取到了建设单位垫付的劳动报酬。

3.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人,起诉79人,报请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2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人。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此类案件2件。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共不批捕9人,不起诉3人,委托专业社工组织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

四、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持续做强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扎实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搭建检警信息共享平台,依法监督立案33人,撤案22人,纠正漏罪22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8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1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13人。

2.不断做优民事检察。受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息诉2件。在市人民法院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

3.全力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继续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措施,化解行政争议6件。

4.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4件。稳妥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公共卫生领域案件2件、文物保护领域案件23件。推动落实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办理的姬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晋城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坚持强基固本,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强力推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1.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感悟初心和使命,切实增强讲政治、顾大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司法办案、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一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强化科学管理。以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为抓手,建立了日常流程监控、核心指标通报、业务态势分析研判等一系列业务管理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强力有序推进全员、全面、全时绩效量化考核,出台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分类考评机制,激励检察人员履职尽责。

3.全面从严治检。夯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用权、廉洁司法。认真听取市纪委监委驻我院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驻院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32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42件。

4.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配合专题调研2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市工商联通报工作2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检务活动77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每季度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911条。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8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办案理念还需进一步深化;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的刚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山西考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为抓手,以品牌亮点工作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抬高标杆、争创一流,为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精准打击突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落实到日常办案中。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二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持续加大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依法保障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持续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和配合,共同深化反腐败斗争。

三是用心用情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充分发挥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作用,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不断提升答复质效。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集中法律监督工作,全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全面推进检察听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方式,着力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探索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检察监督模式,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拓展公共卫生、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履行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突出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等能力

各位代表,2022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抬高标杆、争创一流,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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